打印

人性的碰撞,他不该是乞丐! 震撼组图。。

0
引用:
原帖由 98765432-1 于 2008-11-17 20:09 发表
震惊啊,这个丧尽天良的肇事者,可邻的老人,看了让人辛酸,让人泪下,让人为之不忍。
  多亏好心的记者,否则老人只能在垃圾堆里痛苦的离开人世。愿人间处处有真情,愿世间处处充满爱的阳光,愿好人一生有好报。 ...
这样的人只是千万人中的一个,而他只是千万人中相对幸运的而已

TOP

0
不报道也不管,一报道了,就赶紧处理,现在这些当官的,太让人没法信任了

知道这个要是捅到上面了,以后升官都是问题了,呵呵

TOP

0
8年時間啊 抗戰都勝利了 生個娃娃都上學了...

TOP

0
没有办法啊,想也不可想的办事效率啊,谢谢了楼主

TOP

0
社会的保障和救助机制不健全,这样的事情不应该只有在媒体曝光之后才去关注,难道平时都看不到吗,8年,只能说残忍,麻木。

TOP

0
引用:
原帖由 stanley1942 于 2008-11-17 19:33 发表
那个粉色的护士长得挺好看的!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!
兄弟,你太强了,你太善于发现美了,我靠,实在是佩服~

TOP

0
本不该发生的事情却偏偏发生了,说实话这不是肇事者的人性问题,而是法制体系的问题,国有国法,如果真能做到有法必依,违法必纠,那么这种事情就会越来越少了,加上目前好多空挡可钻,比如法院判决了,执行起来难;服从判决了,无力赔付又当如何;诸如此类,好多的问题都没有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法,好多规定理论上能通过,但一到实践上就障碍重重,是制定规定的人不够完善?还是执行规定的人不够认真?却没人在追究了,这才是理论和实践之间的盲区。

比如这个事情:法院判决了,肇事者却没赔付,理应由法院的执行部门出面催促执行,当肇事者提出无力赔付时,当调查肇事者的真实财产,并以法律程序予以强制执行。真没财产时,也应该协议分期赔付,比如每月赔付多少(肇事者工资)直到赔付完。办法很多,就是不能这样无休止的拖。是肇事者能故意拖延呢?还是法律部门的人员无能呢?
本帖最近评分记录
  • 好色秦羽 金币 +8 回复认真,鼓励! 2008-11-21 13:05

TOP

0
看太多了,自己也麻木了,还是看看美女,养下眼,精神满足下

TOP

0
可怜的老人家,怎么没被我遇到.要是我看到的话我一定带他去看医生.太残了,我都看哭了.

TOP

0
不知道说什么好了,祝福老人家

TOP

当前时区 GMT+8, 现在时间是 2025-3-19 04:13